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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行熟客狂追!闆娘暈船「當我不要臉」 綠帽夫崩潰:10年比不過8個月

(示意圖/PAKUTASO)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與吳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對兒女,不料妻子抵擋不了彩券行熟客追求,竟然瞞著他出軌,讓他心碎大罵「我們10幾年比不過8個月。」吳女自知紙包不住火,隨即坦承外遇,並道歉「我無話可說,就當我不要臉吧!」高等法院審理後,判處陳姓小王須連帶賠償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妻子平時經營彩券行,陳男明知她為有配偶之人,卻仍從2019年5月起,利用手機通訊軟體傳送曖昧訊息,甚至拍攝示愛影片,並贈與金錢、金飾給妻子,2人還一起前往新北市海邊出遊,相關行為均已侵害自身配偶權,造成他身心嚴重受創,因此根據《民法》向陳男求償100萬元。

針對人夫指控,陳男辯稱,他與吳女均知悉各自為有配偶之人,雙方並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分際,僅止於朋友關係正常互動,或有聊天談心、抒發之情,但無任何肢體接觸或發生親密關係,參酌現今社會風氣非封閉保守,2人單純以言詞往來,並未侵害原告之配偶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男敗訴,須賠償10萬元。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傳訊「妳總是佔據了我的心神,妳總帶給我無限的思憶和追念、疼愛,這份愛或許在往後都不能再次遇上」;女方則回,「我想我再也遇不到像你這樣個人…這麼疼我愛我」,被丈夫質問時也自承「我無話可說,就當我不要臉吧!」認定2人確有不當男女關係,維持一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