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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跟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算侮辱?男星被酸怒提告 納豆本尊說話了

被封為「時尚F4」的藝人陳紹誠,因不滿被公開辱罵「跟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等話語提告,結果被法院認定,罵人「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等文字,有構成公然侮辱,陳因而獲得賠償。(圖/翻攝臉書)

過去曾與丁春誠、藍鈞天、高以翔等男星,一起被封為「時尚F4」的藝人陳紹誠,祖父是曾任總統府資政的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家世非常顯赫。但陳紹誠於2019年間,遭一名劉姓男子在社群貼文,暗指陳「自己沒有本事每天在FB搬自己過世爺爺多了不起、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等語,讓陳男一氣之下怒對劉男提告公然侮辱。案件經過一審認定,「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等話語,的確為侮辱謾罵之詞,判劉男罰金4000元。而這項判決也釣出納豆本尊回覆:「被法官認定像我的身高是種侮辱…有點哭笑不得啊!」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陳男出面控訴,一名過去與他在夜店認識的劉姓男子,前年在個人臉書張貼一段貼文,內容提到:「這位曾經是我很知心的朋友,過氣又老又肥,自己沒有本事,每天在fb搬自己過世爺爺多了不起,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劉男還因明確點出他那曾經的好朋友,就是陳紹誠,讓陳男認為,這些文字是在貶損他的名譽,因此憤而提告。

(圖/翻攝臉書)

挨告的劉男辯稱,他只見過陳紹誠2次,臉書所指的「陳紹誠」另有其人。但法官根據劉男臉書開酸的內容,再對照維基百科介紹關於陳紹誠的內容,認為劉男文中所指,「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就是在指陳紹誠。

一審法官認為,陳紹誠有無「每天在fb搬自己過世爺爺多了不起」,是可受公評之事,這句不算侮辱詞語;但劉男批評陳男「過氣」、「又老又肥」、「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等文字,構成公然侮辱,審酌後判劉男罰金4000元,可上訴。而法官認定「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是屬於侮辱謾罵之詞,消息一出還釣出納豆本人回應:「被法官認定像我的身高是種侮辱…有點哭笑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