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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邊坡工程意外非首例? 消基會:1997年發生過

消基會檢視過去台鐵事故指出,1997年3月27日也發生過類似此次太魯閣號意外事故。(圖/消基會提供)

太魯閣號近日發生事故,造成50死、216傷傷亡。消基會檢視過去台鐵事故指出,1997年3月27日也發生過類似此次太魯閣號意外事故,自強號撞上從事邊坡工程的水泥高壓泵浦車,消基會呼籲對於此次重大慘劇,必須徹底檢討缺失原因,痛加改善。

對於本起意外事故,台灣鐵路管理局已經提出賠償方案,包括發給死亡者慰問金新台幣10萬元、受傷者慰問金新台幣5千元,罹難者可以領到賠償金250萬、特別濟助金280萬、慰問金10萬,共計540萬。

消基會指出,基於「鐵路經營者限制責任」賠償原則,長年以來,交通部始終從低訂定,並且還定有一定的上限,從低、設有上限,只有在特殊情形才能加倍的賠償制度,實在落伍,更是縱容一再犯錯的溫床,國家視人命,實在有夠草賤。

消基會呼籲,應比照消保法給予3倍懲罰性賠償,不可僅以交通部片面公告的賠償金額為上限,如此做法才能安慰枉死乘客和無端受害的乘客。此外,在太魯閣號事故中未受傷的的乘客,鐵路局亦應基於關懷,提出補償與救濟,如:主動關懷、補償及賠償未到站轉乘車資、遲延時間補償、因車禍而損失之財物等損失等,甚至包括精神慰撫金等救濟措施在內,以安慰本次搭乘太魯閣號身未受傷,心靈卻飽受創傷的乘客。

消基會說,清明春假都在蒐集意外發生原因的可能原因和專家意見,希望能為受害乘客提供服務和諮詢,甚至不排除提出團體訴訟服務,為罹難和受到損害的乘客伸張正義和權益。受難家屬和受害乘客若有任何諮詢之處,請致電消基會申訴專線,由專人為您提出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