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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控在美遭親生父親襲胸猥褻 檢方「無審判權」不起訴

桃園1名女子今年3月報警,控訴父親多年前在美國對她猥褻並提告,由 於我國法院對其父在美國之犯行並無審判權,桃檢以不起訴處分偵結。(圖/ 警方提供)

桃園市1名女子小瑜(化名,32歲),6、7年前自美國返台生活,今年3月間她報警,指控自己她尚未成年在美國生活時,父親常乘機侵入房間撫摸她的胸部,甚至還拉她的手碰觸下體猥褻,因此對父親提告《乘機猥褻罪》。案經地檢署偵辦,由於案發地點在美國,我國法院對其父在美國之犯行並無審判權,因此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小瑜今年3月初報警提告,指稱自己在小學畢業後隨父母移民至美國,她幾年前獨自返台生活後,經常想起約在2005年到2010年間,她尚未成年之際,父親經常趁2人獨處時,撫摸其胸部或趁機親吻她,甚至拉她的手碰觸下體,甚至半夜趁她熟睡之際潛入其房間,以此方式對她猥褻得逞。

檢方認為,其父已涉嫌《乘機猥褻罪》,由於小瑜遭受父親侵害時尚未成年,其父應涉及《對少年乘機猥褻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小瑜父親犯罪行為與地點均在美國,我國法院對他在美國犯行並無審判權,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