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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傑、福原愛離婚財產怎麼分? 律師給出「這個數字」

江宏傑、福原愛婚姻確定破局,將開打跨國離婚官司。(圖/翻攝自福原愛臉書)

台日桌球夫妻檔江宏傑、福原愛4年婚姻確定告終,在福原愛外遇醜聞曝光51天後,江宏傑終於在22日心死向法院訴請離婚,經紀公司華研國際表示,雙方將開打曠日費時的國際離婚官司。由於雙方年收入差異甚大,夫妻剩餘財產要如何分配,受到外界關注,有律師表示,如果調解程序未達成協議,福原愛很可能將付出20%的婚後財產給江宏傑。

福原愛3月初被日本媒體拍到幽會高壯男後,卻又傳出對方也早就有家庭,不只外遇還成為第三者,也讓她在日本的風評瞬間暴跌,遭受不少日本網友與媒體痛批不檢點。

事發之後江宏傑一開始雖表示感情不會消失,最後逐漸看淡彼此關係已經變質,終於願意訴請離婚分手,開打漫長的跨國離婚官司,由於福原愛婚前收入遠高於江宏傑37倍,雙方剩餘財產將如何分配,也受到外界矚目。

「中時新聞網」報導指出,兩人婚後在台南、高雄的房屋屬於產權各半,離婚之後會均分,剩餘的婚後財產將清算到離婚,多的那方要給少的差額一半;江宏傑、福原愛結婚後代言費約500到600萬,4年粗估進帳2.6億,福原愛婚後收入仍大於江宏傑,如果調解程序未達成協議,女方將要給男方婚後財產20%。日本媒體《日刊現代》則引述日本律師黑田健二言論,指出如果江以「對婚姻不忠」為由提出離婚,還可向福原愛要求精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