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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120萬放水靈骨塔墓園 高市前殯葬課長判坐牢6年半

高雄市前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課長胡燕鵬,向「玫瑰園墓園」業者收賄120萬元,判6年6月確定。(圖/取自GoogleMap,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前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長胡燕鵬收賄120萬元,協助「玫瑰園墓園」業者取得設置墓園和靈骨塔權源。一審判刑11年,二審改判6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行政責任部分,胡男已遭懲戒法院判處撤職、停止任用3年。

判決指出,胡男2012年至2017年、任職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長期間,負責審核民眾私設的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殯葬設施。

2016年「玫瑰園墓園」遭檢舉違規設置墳墓及納骨塔,胡男派人前往勘查,發現確實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胡男竟指導業者找宗教團體出具假資料,再於審核時「放水」核准申請,事後收賄120萬元。

案件爆發後,胡男被調往高雄市鹽埕區公所並記一大過,羈押至2019年3月才以120萬元具保停押。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1年,二審減輕刑度,改判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