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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溫!餐廳禁內用員工怎用餐? 中市府給解答

台中市府經發局今日兵分兩路,稽查攤商、店家及消費者佩戴口罩及外帶外送實聯制落實情形,店家也都配合暫停內用。(圖/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宣布餐飲業場所禁止內用,高雄、彰化、雲林、台北等縣市都跟進,很多餐廳老闆擔心員工用餐時,在公開營業場所內飲食是否違規呢?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23日表示,如果是餐廳員工、家人要用餐,應該先將店門關閉,並且在店門外公告「暫停營業」,避免違反規定。

衛生局強調,公開營業場所禁止飲食,即便是員工或老闆,也必須要規避至不公開的空間用餐,以免違規受罰。

市議員羅廷瑋表示,有餐廳老闆向他反映,只能外帶,但員工總要用餐,在店內吃飯是不是要開罰?

他表示,防疫視同作戰,現在規範較多,影響到大家的生活,但是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能儘早恢復過去正常的生活而做,請所有市民暫時忍耐、共體時艱。

針對餐廳業者的疑慮,黃國瑋說,若是餐廳員工或家人要用餐,應該先將店門關閉,並在店門前公告「暫停營業」,以免違反規定。

經發局今日也兵分兩路,分別由專門委員謝公耀與林敏棋率員至台中市第五公有零售市場、逢甲商圈,加強稽查攤商、店家及消費者佩戴口罩及外帶外送實聯制落實情形,對於部分民眾未戴好口罩,經勸導後均配合戴好,店家也都配合暫停內用,一同落實防疫規範。

經發局表示,現階段防疫第一,每日皆會持續派員至各公民有市場、夜市、商圈稽查各項防疫措施,同時自5月22日起至6月8日止,台中市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類的餐飲場所禁止現場飲食,店外也不能脫下口罩飲食,一律採用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若違反且拒絕改善者,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