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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懲處名單出爐!最重懲處「記1大過」 前交通部長:不符比例原則

太魯閣號事故清水隧道內情況。(圖/交通部提供)

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釀49死、216傷,台鐵昨(26)日晚上8點半公布懲處名單,但懲處最高層級只到台鐵副局長朱來順,記過一次;懲處最重是花蓮工務段長戴金原,記1大過。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和2019年普悠瑪事件比較起來,死傷更嚴重的太魯閣號懲處似乎不符比例原則,「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得到民眾的肯認。」台鐵產業工會則認為都是基層在扛。

台鐵26日公布太魯閣號重大事故懲處名單,總懲處人數12人,包括台鐵局2人、工務處2人、勞安室2人、花蓮工務段6人,從記1大過到申誡1次不等。台鐵並表示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布事故調查時,再檢討修正。

不過根據《交通事業人員獎懲辦法》,懲處由重到輕共分8種:1,免職;2,降薪1級,調任本資位較次職務,並察看3個月,察看期間,工作無進步者免職;3,降薪一級,調任本資位較次職務;4,降薪1級;5,記大過;6,記過;7,罰薪;8,申誡。此次懲處並未到達前4項。

台鐵懲處是否恰當?前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太魯閣號事故比上次普悠瑪號還嚴重,且太魯閣號死亡人數很多,懲處理論上一定要有平衡性,最起碼要從重懲處,才能得到民眾的肯認,確實台鐵有在檢討。

這次副局長記過1次,花蓮工務段長記1大過,陳建宇表示,第一線的處罰位階或是處理方式,還需要重新考量,最重要是民眾的反應,這個懲處結果還不符合比例要求。但他更期待不是只有處罰,處罰只是一個手段,重點是處罰完有沒有達到改善的效果?這才重要。台鐵應該從上到下深切體認,經歷2次這麼嚴重事故,台鐵改善作為有沒有真正落實、督導?或是處罰完後心情又放鬆?

陳建宇表示,現在是疫情期間,外界干擾較少,是台鐵內部整合、調整工作態度的好時機,台鐵應該檢討自己的積極性,重新再教育,檢核SOP等都趁這個階段落實,才能達到懲處的目的。

2019年普悠瑪號釀18死、215傷,台鐵第一波懲處層級最高也是只到副局長,懲處最重是記一大過加上調職處分,共究責17人。

台鐵產業工會則在臉書表示,此次懲處「好像比依法休假還輕」,底下留言表示「依然是不令人意外,至於改革更是看不到頭吧」、「年底再記個功就不影響啦~~改革有成之類的」。台鐵產業工會祕書長魏豫綾表示,台鐵產工認為,現在這個疫情危急時機做出這個懲處,好像不是很恰當,難免讓基層覺得能夠制定規則的人輕輕放下,出事都是基層在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