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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警車引擎蓋被噴辣椒水 男子酒後失態慘判40天

黃男酒後拍打警車引擎蓋,被警方噴辣椒水制止,還遭判拘役40天確定。(圖/ 報系資料照)。

屏東黃姓男子在榕樹下和朋友喝酒聊天,不滿遭警方盤查,慘遭警察噴了滿臉辣椒水,他氣得拍打警車引擎蓋,結果一度被法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嚇得他趕緊上訴,二審認為一審判太重,改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8月間與友人群聚飲酒,警方到場盤查,有人不服被驅趕,口出穢言,和警方拉扯,警方通報支援後,黃男等人被壓制,並依《妨害公務》等罪送辦,黃男慘遭屏東地院簡易庭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他只是不服警方取締,沒打人、也沒罵人,就被噴了滿臉辣椒水,他痛得受不了,才拍打警車引擎蓋1次,沒想到這樣就判刑3個月,真的判太重了,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屏東地院二審合議庭檢視警方執法影像檔,認為黃男辯詞屬實,一審判3個月,真的太重了,改判40天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