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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華藥晚間重訊駁斥外媒 仍擁有血癌腫瘤新藥P1101專利

藥華藥創辦人兼執行長林國鐘。(圖/馬景平攝)

藥華藥(6446)今天(16日)晚間發布重訊,針對國外媒體20 Minuten報導加以澄清,強調與AOP間撤仲案仍在德國最高法院審理中,專利仍為藥華藥所有,並未收受來自AOP或瑞士相關單位的任何通知,有關專利狀態請依藥華藥發布資訊為準。

藥華藥晚間10點13分發布以上重訊,藥華藥執行長林國鐘表示,今天董事會也通過對美國子公司PharmaEssentia USA Corporation之普通股,增資股數1,500,000股,每股價格10美元,共增資1500萬美金,持續擴充在美國等海外市場行銷新藥。

至於在2020年10月,等待擁有龐大商機的血液腫瘤新藥「P1101」上市之際,竟因合約糾紛遭合作伙伴奧地利藥廠AOP Orphan提告,經國際仲裁判賠48億元;11月,藥華藥也針對AOP Orphan蓄意延遲提供臨床試驗數據,導致美國藥證取得延遲產生損失,除已於董事會通過在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對AOP提出求償,求償金額不低於美金17.8億,約折合新台幣510億。

藥華藥執行長林國鐘指出,與AOP的撤仲案仍在德國法院審理中,未料在7月13日的20 Minuten德文報導中,經由Google轉譯的英文翻譯中文得知,報導的大意為「據州債務執行辦公室副主任彭先生說,債務執行辦公室從 IPI 沒收專利的情況極為罕見“每年專利扣押案件不到一例。前提是在進行破產程序的情形下,伯爾尼-米特蘭債務執行辦公室理論上可以拍賣這兩項專利。然而,首先,Essentia 必須在本週末之前將 1.53 億轉移給 Orphan」。

林國鐘強調,上述媒體報導並非事實,因此特地透過重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