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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媽媽同居男友逼打手槍 噁男拿和解書求輕判

法官認為阿義對少女小純伸狼爪,還求小純跟母親淑女寫和解書,行為實在不可取,將阿義重判5年徒刑。(圖/台中法院官網)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義(化名)離婚後與淑女(化名)同居,多次趁淑女外出之際,撫摸淑女的國一女兒小純(化名)胸部及下體,還要求小純幫他打手槍,小純告訴老師後並報警,阿義怕被關進監獄,跟淑女、小純央求並取得和解書,法官審理時認為阿義提出的和解書是刻意求來的,根本毫無悔意,台中高等法院仍依強制猥褻判阿義5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阿義(54歲)已離婚,與淑女及其未成年女兒小純同居,從2017年8月間至2018年8月間,竟多次趁淑女外出工作,與就讀國一未滿14歲的小純同睡一床,不但撫摸其身體,還抓少女的手為他打手槍多次,後來少女將此事告訴老師,經校方通報警方處理。

法院審理期間,阿義一再狡辯,先說每次都是趁小純睡覺時偷摸,坦承猥褻,但否認有強制或引誘等犯行。但小純供稱,阿義偷摸她並有抓她的手去幫他打手槍。此外阿義還跟淑女跪求原諒,要求淑女跟小純簽下和解書,阿義拿著和解書向法院要求輕判,但法院不採納。

高院法官認為,阿義多次心存狡辯,而且和解書還是私下求來的,都是為自己利害關係為考量,沒有真心對被害人彌補傷害,仍依強制猥褻判處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