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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累了嗎?店員誤把酒精當額溫槍 大學教授雙眼灼傷求償百萬

麵店女員工誤把酒精當額溫槍,朝林男雙眼一噴,導致對方角膜灼傷。(圖/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任職海鮮麵店的魏姓女員工(19歲),日前在疫情期間替客人量體溫時,錯把酒精噴霧器當成額溫槍,朝一名林姓教授額頭一按,不慎波及到顧客雙眼角膜,導致化學性灼傷,魏女希望和解,因林姓教授以傷勢影響開會教學等理由求償百萬而破局,台北地檢署27日依過失傷害起訴魏女。

據悉,魏女在北市中山區知名的米塔水產海鮮麵大直店上班,去年12月20日中午12時許,因新冠疫情所有顧客都必須量測體溫、酒精消毒,豈料,魏女誤把酒精當額溫槍,朝林男額頭一按,竟將酒精噴灑林男滿臉,導致對方雙眼角膜化學性灼傷,因此憤而提出告訴。

因為林男是大學教授,雙眼受傷後,許多重要會議無法召開,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表示眼睛受傷害,造成工作上極大損失,另外眼睛要特別藥劑及復健,因此求償至少百萬的賠償金。

魏女當庭坦承疏失,希望檢察官給她一個機會,讓她與林男和解,只是她得知對方開價100多萬元,悲嘆「實在沒這麼多錢可還」。

由於雙方對賠償金認知差異過大,和解破局後,檢方認為魏女涉犯過失傷害罪,27日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