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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董事會」得上緊發條! 金管會將推公司治理3.0

金管會推動公司治理3.0,將加強董事會資訊揭露。(圖/張文玠攝)

金管會今天(5日)宣布,配合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特別強化董事會資訊揭露,需具體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達成情形,並且將刪除董事獨立性的「打勾」方式,每位董事及獨立董事都須以文字詳細說明符合獨立性的理由。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表示,在「強化公司治理之資訊揭露」部分,特別著重「董事會職能」,明定公司應具體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達成情形,以及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刪除採打勾方式表達是否符合獨立性,並要求公司應敘明董事會獨立董事比重及附理由說明董事會是否具獨立性;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

強化功能性委員會部分,「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之揭露,公司應於其他應記載事項,揭露獨立董事建議或反對事項內容之資訊。「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資訊揭露,公司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及符合獨立性情形。另公司如有設置提名委員會,應揭露其組成及運作情形。

此外,在「簽證會計師公費」部分,為提升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人員之獨立性,參考國際趨勢,刪除公司可選擇採級距揭露方式,將簽證會計師公費之揭露方式改為個別揭露金額,並應揭露非審計服務內容。

還有為提早揭露股東會年報資訊,有利投資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之參考,現行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應於股東會7日前申報股東會年報,將採循序漸進方式,規範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者,應於股東會14日前申報股東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