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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書戰董娘2/「保證獲利」都是騙局 律師:被詐欺絕對不能這樣做

倩倩查帳後才知道,德依公司近年出入款項都是投資人的錢在「洗來洗去」,根本沒有電子零件進出口的紀錄。(圖/李宗明攝)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前總裁魏永篤與妻子林女的前任共同秘書倩倩(化名),指控林女閨密劉燕玲以投資為名詐取她與朋友逾3000萬元,如今血本無歸,律師張祐齊則表示,詐騙案手法層出不窮,但若宣稱「保證獲利」就都是騙局,且被害人若遭騙後千萬不能簽下債務協商,否則全案就會變成民事糾紛,增加追討的難度。

「她說穩賺不賠,我們才投錢的。」倩倩表示,劉燕玲自稱從事電子零件進出口,將日本退回的次級品在台灣當優質品販售,是「左手買、右手賣」,無須囤貨和養員工就能「海賺」價差,鼓吹投資時表示投資50萬元每月就能達到1萬元紅利,在劉的承諾下,她因而拉友人一起賺錢,卻在3年多內被騙走逾3000萬元。

據了解,劉燕玲在跳票後稱自己有「賺錢能力」,還寄存證信函稱自己與倩倩等人是「借貸」關係而非投資,希望簽訂債務協商,讓她有時間可以慢慢還,這個說法看在律師眼中卻是漏洞百出。

劉燕玲在跳票前還多次向投資者借款,若投資者已被榨乾就立刻翻臉。(圖/讀者提供)

「說穩賺不賠的,絕對都是騙局。」張佑齊說,投資有賺有賠,能給「一定賺錢」承諾的只有銀行,年利率超過5%的投資產品就得小心,債務協商更是萬萬簽不得,否則全案將會變成民事訴訟,無法提出刑事的詐欺告訴。

張祐齊表示,檢察官不具備討債功能,所以如果受害人想要對方把錢「吐出來」,此案得先被認定為詐欺,刑事勝訴後才能再提出民事求償,但若對方已經脫產,在法律上也拿他無可奈何。

律師林詠善也提到,詐騙集團總會想將類似案件定義成民事案件,因而會宣稱雙方是借貸關係,但被告必須提出借貸的文書或相關證明,否則在法院中難以取信於人,提醒大眾在投資前必須謹慎,看到過高的報酬更得小心再小心。

針對倩倩的指控,劉燕玲否認有詐欺,她表示雙方是合作關係,且投資「有賺有賠」,如她真想詐財,「第1年就可以拿著錢跑掉了」,如今已對簿公堂,將交由法院裁決。

林女則表示,自己從未投資過劉燕玲公司,也沒有從劉的手上拿過錢。林女的律師也致電本刊強調「一切都是不實指控」。

律師張祐齊表示,稱「保證獲利」的私人投資項目都是騙局,呼籲民眾別輕易上當。(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