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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前科犯自稱「歡喜佛」誆驅鬼 媽祖前指侵嫩妹下場曝

台中1名6旬男曾因性侵女童遭判刑11年,今年5月間他自稱「歡喜佛」驅鬼改運,指侵18歲嫩妹得逞,遭檢方起訴並請求重判。(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市1名張姓男子(62歲)有性侵前科被判刑11年,今年5月間他以「看手相」為由在車站搭訕18歲正妹美美(化名),他佯稱對方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自己是「歡喜佛」兩人性器接合,美美就能轉運,張男便將她帶到附近公園公廁內,但美美不從,最後張男將她壓在媽祖神像前,哄「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指侵得逞。台中地檢署認為張男惡性重大,且又有性侵前科,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張男在2007年因性侵害女童遭判刑11年,2018年3月間縮短刑期出獄。今年5月12日,他在豐原車站遇到正妹美美正在等人網購面交,用「看手相」搭訕,張男表示車站太黑,於是將美美帶到旁邊豐原慈濟公園內,又說有媽祖神像「看手相」更靈驗云云,美美於是信以為真。

接著,張男以美美運勢不佳,是被前世男友的鬼魂糾纏,他是「歡喜佛」,只要2人發生性關係,就能夠改運。張男於是邀請美美到公園內公廁,不過美美不願配合,張男心一橫,將她強拖進公廁強脫衣褲,不過卻因無法勃起性侵不成,但張男仍不罷手,將美美拉到公園草地上,以手指性侵,美美不斷呼喊「很痛,我不要」,張男則回「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最後性侵得逞。事後,張男不斷打電話騷擾,遭美美家人察覺有異後報警,事件才曝光。

張男坦承犯案,辯稱是一時情緒不佳,檢方依被害女子的證詞、現場照、驗傷單及手機通聯紀錄等,認定張男犯行明確,再加上之前張男曾犯下性侵女童案遭判刑,出獄後竟未悔改再度犯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方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