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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行潑汽油燒死母親 不肖兒二審判刑17年

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新北市男子林偉華因故與家人爭吵後,潑汽油在自家彩券行縱火,導致母親被燒死,姊姊受傷,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父親請求法官給予機會,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等罪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可上訴。

去年1月,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一處彩券行,36歲的林男與家人爭吵後,不顧73歲母親及37歲的姊姊還在店內,持汽油縱火燒毀彩券行,母親逃生不及,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原本擔任百貨公司櫃檯服務人員的姐姐多處燒燙傷,目前仍在復健中。

北院考量林男犯後多次表達悔悟,受創最鉅的其中家屬、父親向法官表達請再予被告機會,多名友人仍願多次探視林男給予行動予以心理支持,法官認定他尚未泯滅天良,與窮凶極惡之徒有別,輕判17年,上訴後,高院維持,仍判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