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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隱私遭同事偷拍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判刑5月定讞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懷疑女法官有婚外情,2度用手機翻拍她電腦對話內容,女法官高院出庭時曾崩潰痛哭。(圖/翻攝照片,報系資料照)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懷疑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竟偷拍曾女電腦螢幕,向院長檢舉。蔡男一審遭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審結,維持一審刑度,蔡男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蔡政佑曾介紹巫姓男子給曾姓女法官認識,去年5月25日,蔡政佑看到前方曾的電腦螢幕跳出巫男稱曾女為「老婆」的Line對話,蔡男認為2人都已婚,懷疑有婚外情,竟用手機拍下對話、2人親密照片等約20張畫面,隔天向時任桃院院長邱瑞祥檢舉。

曾女向院長解釋,她與巫男都已離婚,並無婚外情,還出示身分證證明單身。但因邱出示Line對話截圖,曾女質問出處後,邱回應是匿名檢舉。曾女懷疑有人使用她的電腦並偷拍,就在座位後方設監視器。沒想到,蔡男再度使用曾女電腦查看其對話內容,都被監視器錄下,檢方為此搜索桃院,曾女提出妨害祕密告訴,引發法界熱議。

蔡男被起訴後,多次道歉,並請律師談和解,但因和解金高達140萬元而破局。高等法院日前開庭時,被害女法官當庭崩潰痛哭:「想殺死那天忘記關電腦的自己,一切都不會發生。」法官評鑑委員會曾決議將他移請職務法庭懲戒,並建議撤職。蔡除了刑責,法官身分恐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