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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菸蒂認定偷蓮霧?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無罪

屏東地院認為,光靠蓮霧樹下的2根菸蒂,證據太薄弱。無法判斷吳男偷蓮霧。(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蓮霧園遭竊,警方根據現場撿到的2根菸蒂,驗出DNA、抓到嫌犯吳男,吳男喊冤,辯稱蓮霧不是他偷的,檢方以竊盜罪起訴後,屏東地院認為只靠2根菸蒂無法斷定吳男偷蓮霧,判決吳男無罪,還可上訴。

莊姓婦人的蓮霧園在2018年1月間遭竊,損失數十台斤的蓮霧,莊婦的丈夫在果樹下發現2根菸蒂,警方帶回進行鑑定,驗出來的DNA與曾涉及傷害與妨害自由的吳男相符,警方認為蓮霧就是吳男偷的。但吳男否認,表示沒到過該蓮霧園,不知道為何有他的菸蒂;檢方仍依竊盜罪起訴他。

屏東地院認為,莊婦的蓮霧園沒有圍籬,一般人可以自行進出,僅憑果樹下的2根菸蒂就認定吳男行竊,證據力過於薄弱,加上檢警沒有發現吳男其他涉案證據,無法形成有罪心證,因此判決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