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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站聚餐…女副站長好心「送一程」 竟遭男副站長「撲上去摸胸」喊告

男女副站長在警友站聚餐後同車回家,結果發生猥褻爭議案件。(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太胡來!台中市某警友站,日前有一男一女副站長,一同出席警友站聚餐,但男副站長竟然趁聚餐後,女副站長好心送他回家的路上,從副駕駛座伸出狼爪撫摸女副站長的胸部、下體,意圖猥褻對方,最後女方不堪受到侵害提告,二審判決日前出爐。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某警友站的這兩名男女副站長,於去年8月間,一次聚餐結束後,由於該名女副站長的回家路線,會順道經過男副站長的家,她好心載對方回家。但沒想到坐在副駕駛座的男副站長竟起了色心,趁2人在車內獨處的時間,伸手摸女副站長的胸部。

後來開車開到一半遭到性騷擾的女副站長,嚇得趕快把車停路邊反抗,但男副站長無視對方的反擊,還強行摸女方的下體,甚至意圖強吻對方,直到被強力喝斥後才罷手。

而受到性騷擾的女副站長,事發當天深夜,也陸續用LINE傳出「救我」、「他非禮我」等訊息對外求援,也有打電話給警友站站長求救,事後也有報警處理。

而針對女副站長的指控,涉嫌性騷擾的男副站長則辯稱,案發當晚他只有因為質問對方,怎麼開車開這麼久還沒到家,雙方有口角爭吵,對於摸胸部、下體、強吻等行為則一概否認。

但由於女方的指證歷歷,還有相關證人的說詞,台中地方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沒有採信男副站長的說法,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0月。而後來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男方沒有看在對方好心載他回家的的份上,還趁機猥褻女副站長,事後還否認犯行,也未與對方和解,最後二審將他的上訴駁回,但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