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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採購爆延宕 國防部長兼任中科院董事長不能「罰自己」⋯國防部沒罰則

中科院改制行政法人後,除了研發飛彈,也做起「軍火公司」,將為台灣引進不少武器。圖為2019年台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軍多項重大武器採購都爆出延宕問題,立委發現多項與中科院有關,國防部卻無法懲罰中科院,因中科院改制行政法人後,中科院董事長都由國防部長兼任,在不能「自己罰自己」情況下,中科院若無法如期、如質或如預算交貨,國防部都沒有罰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建議懲處院長,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會延宕是管理的問題,也就是人的問題,他承諾,有關中科院違約問題,會訂出一個方法。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國防部111年度預算,備詢官員的幕僚拿著預算書與資料,擠滿小小的會議室。(圖/中國時報季志翔攝)

違約不用罰錢 只有行政罰

上周立院審了3天的國防預算,許多研製、採購與生產的建案,都與中科院延誤有關,中科院違約卻沒有罰則,成為立委關注焦點;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批評中科院佔盡便宜,民間廠商和中科院簽約,違約須罰違約金,中科院去年還沒入廠商計有2、3億元,但中科院不能如期交貨給國防部,卻不必繳違約金,國防部與中科院簽約,竟沒有訂罰則。

三軍重大武器採購、工程延宕表

更荒唐的是,中科院與其他政府單位簽約,卻訂有違約罰則,國防部與中科院簽訂契約或委製(修)協議書只有行政罰,未有契約納入違約罰金規定;而中科院與財政部、海巡署及警政署等機關簽訂契約,均應依《政府採購法》契約要項將違約金納入罰則。

綠委也有異見 促究責院長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中科院曾因承製警政署「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維護案」未於期限內完成,被處違約金4萬7000餘元。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國防部未確實督導所屬單位將違約金納入與中科院簽訂契約條款,不合理也不妥適。

王定宇也認為這個問題要解決,他認為,研發不必懲處,因研發鼓勵創新,允許失敗,但有關採購與生產,在不能部長自己罰自己的情況下,他建議處罰中科院院長,如此,院長就會盯各所所長與進度。

事實上,國防部長邱國正在上周審國防預算的第1天,聽1個上午的朝野立委提案,就知道問題所在,他告訴將領,問題出在管理身上。面對立院要求解決中科院違約罰則問題,邱國正說,會延宕就是管理的問題,是人的問題,他會立一個方法,不一定是罰款,他希望這個方法出來不一定要用,而且最好用不到。

邱國正坦言 問題出在管理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111年度各軍種規劃委託中科院產製、整修武器裝備之作業維持及軍事投資案件,分別為141案及38案,預算約編列81億元以及156億,這還不包括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的項目與金額,但國防部與中科院簽訂契約或委製(修)協議書只有行政罰,未有契約納入違約罰金規定。

統計國防部106年度至109年度對中科院科研案及產製案任務延宕之懲處計28案,其中行政懲處9案、提出檢討報告19案,並無課處違約金之案件。據了解,中科院延宕的案子,遠超過28案,只是提出修改計畫,軍方同意,就解決了。

依照國防委員會審預算的不成文規定,審查預算由各軍種參謀長回應立委提案,部長只聽不說。在3天的審查期間,邱國正一共只說兩次話,其中一次就是說他會提出解決中科院對國防部違約的處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