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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到1年離婚 她夢到「全家燒金紙」下場慘了…要賠前夫25萬

法官判徐女要賠2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與徐姓女子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之後發現,原來徐女早在離婚前就與蔡姓小王發生性行為懷孕;不僅如此,他還發現一張「託腹中子之父蔡OO代替詢問求解」的手寫稿,因此憤而提出100萬元求償。法院審理後認為,徐女與蔡男同天離婚,過於巧合,加上超音波照可知徐女懷孕時間還有婚姻關係,因此判徐女須賠償2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主張,與徐女2020年11月登記結婚,隔年9月協議離婚,未料之後登入Google帳號才發現,徐女早於離婚前半年就出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蔡男發生性行為,導致懷孕。

不僅如此,陳男表示,徐女對他隱瞞懷孕一事,多次前往大安婦幼醫院產檢,更曾因信仰求籤解夢,而書寫「夢見全家相聚燒金紙,因有身孕不便入廟託腹中子之父蔡OO代替詢問求解」等文字,種種行為讓他身心備受煎熬,遭受極大痛苦,因此提出100萬元求償。

徐女則辯稱,陳男提出的超音波、求神問卜手寫稿等物證,自己從未見過,也從沒照過超音波照,至於Google裡的照片,自己並無授權陳男下載,也未曾在其手機登入,因此陳男提出的物證為不法取證,況且從Google帳號下載照片,亦得以修改日期。她強調,在有婚姻關係時,與蔡男沒有發生性行為,且蔡男也不知道她已婚。

法官表示,本院依職權調取徐女資料,確認徐女確實懷有身孕,從超音波上的產檢日期、預產期,推估徐女受孕日期應在與陳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另外,徐女提出照片日期被修改,卻不願拿原始檔案以供勾稽比對,與常情有悖;加上徐女與蔡男協議離婚日期竟為同一日,時間點亦未免過於巧合,因此判徐女須賠償陳男25萬元。

至於蔡男部分,由於蔡男堅持自己不知徐女已婚,且陳男也提不出相關證據證明,因此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