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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爆政府偷賣大安區4240坪「準國有地」 藍委籲政府別做炒房幫兇

藍委林奕華爆料,由交通部捐資成立的電信協會將「賤賣」大安區黃金地段4240坪「準國有地」,嚴重違反土地及居住正義(圖/報系資料照、林奕華臉書)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今再度爆料,由交通部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電信協會,正標售高達4240坪的大安區「準國有土地」,底價居然只有100億,不及市價的5分之1。他指出,國產法明訂,500坪以上的國有地不准拍賣,避免建商炒房,後世子孫負擔不起高房價,電信協會雖不是政府機構,但卻是由交通部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政府有一定影響力,卻再度坐視賤賣「準國有地」。她呼籲政府不要帶頭成「炒房幫兇」,也要求交通部立即指示電信協會停止土地標售,後續相關都市更新事業,應委由住都中心辦理。

林奕華上週六才在立院朝野協商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數度發難,痛批內政部營建署住都中心涉嫌「買空賣空」,以興辦社會住宅名義,用公告現值約市價6折,低價向軍方購入大筆位於六都精華區的國有閒置土地,最後台北市卻有總計高達7000坪精華區土地,將以「充裕社宅基金名義」,在原本的軍事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拍賣或與建商合蓋豪宅,讓國產法「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准買賣」的嚴格規定「形同流水」,不僅有圖利建商之嫌,也嚴重傷害居住正義。

林奕華的質疑當時引發時力、民眾黨立委高度關切,最後聯手提出「主決議」,要求住都中心承諾,從軍方手中取得的土地,未來只能蓋社會住宅,不能挪為他用。

林奕華說,她萬萬沒想到,才剛擋下住都中心拍賣北市精華區大面積國有地,交通部捐資的電信協會,又已經拍賣位於通化街夜市附近的4240坪大面積土地,她感嘆,「政府賣大面積國有地真的來不及擋」。

林奕華指出,交通委員會曾在105年4月份,由民進黨立委正式提案,並經委員會決議,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不得進行資產變賣,已進行中之標售案應立即停止。當時是總統大選過後,選舉結果是民進黨大勝,但政權尚未完全交接。時任交通部表示願意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公文簽核的是時任交通部長的陳建宇。

但到了106年12月,民進黨執政後,同樣在交通委員會,一樣是民進黨立委提案,經委員會決議,卻是「專案」放寬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位於大安區通化街的4240坪精華區土地標售案,電信協會是交通部捐助成立,土地也是接收而來,「利益應由全民共享」,此舉嚴重違背國產法限制500坪以上大面積土地的立法精神。林奕華說,當時交通部表示會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不再拍賣),公文簽核的卻是時任交通部政務次長的范植谷次長。

林奕華質疑,民進黨在野時支持土地正義禁止賣地,為何完全執政時,卻改變立場「同意該土地專案處理」,罔顧104年立院審查預算時,立法院就曾三讀通過,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針對有爭議之資產,應暫停處分,以訴訟方式處理的決議。更令人好奇的是,賣4000多坪土地不是小事,業界矚目,但為何只是次長簽核?而不是交通部長正式決行?又為何獨獨「專案」放寬大安區精華區土地標售案?

她還說,民進黨在野時期,屢屢主張將電信協會資產收歸國有,財團法人電信協會的預、決算,到目前為止,也仍然受立法院監督、審議,交通部明知國產法第53條,500坪以上國有土地禁止標售,卻仍「專案」放寬4000多坪土地的土地可以拍賣,難道不怕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

林奕華指出,台北市大安區有4000坪超大面積「準國有地」要賣,行政院、財政部國產署竟然都不知道,若非她在協商預算時提出質疑,才得知此事,顯見行政、立法兩院,對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等之監督機制仍然嚴重不足,行政院對交通部「專案」核准一事更是狀況外!

根據了解,這塊位於大安區的4240坪土地的周邊土地市價驚人,林奕華僅以110年大安區兩塊合計800坪國有土地,標售金額總計高達48億為例,推估大安區這塊約4240坪土地市價起碼上看200億到300億之間,但電信協會標售底價卻僅只有100億,他質疑有刻意壓低底標、舞弊賤賣之嫌,外界也預估,若成功拍售蓋豪宅,當地房價勢必再被推高,她因此呼籲檢調深入調查,維護土地正義。

除此之外,他也建議政院應責成國家住都中心,即刻接手在不出售土地前提下,辦理土地後續都更,由於該筆4240坪土地上目前還有住戶,部分有產權疑義,住都中心進駐協助協助都更、而非只是單純賣國有地,才能真正符合居住正義。

由於多數朝野立委先前都不知道大安區還有超過4000坪的「準國有地」要標售,林奕華提出質疑後,交通部、住都中心也緊急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他不瞭解全盤狀況,原本要留待預算二輪協商處理,但因朝野黨鞭今日決議不再二輪預算協商,將直接表決所有預算提案,林奕華要求交通部禁售電信協會土地的提案也在其中,她悲觀的預期,因為民進黨立委席次佔優勢,4240坪黃金地拍賣恐怕難以阻擋,但一定會持續追究,絕對不准政府再任意賤賣「準國有地」。

藍委林奕華爆料,由交通部捐資成立的電信協會將「賤賣」大安區黃金地段4240坪「準國有地」,嚴重違反土地及居住正義(圖/報系資料照、林奕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