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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歸仁雙屍案冤獄18年 謝志宏獲3417萬刑事補償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歷經9死1生,終獲判無罪定讞(圖/本刊資料照)

謝志宏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遭關押18年多的期間歷經9次死刑判決,但他仍不放棄持續伸冤,最終在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判無罪,謝共遭關押6834天,律師團為他聲請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裁定以1日3500元折算,謝共可拿得2391萬元,不過他聲請再覆審,台南高分院日前改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謝可獲賠3417萬元。

謝志宏的律師涂欣成說,謝志宏改判無罪定讞後,律師團即以一日5000元折算,提出3417萬元刑事補償聲請,他認為,這個金額對謝志宏是合理的補償,但法院依公務員違法與否及謝所受損害綜合考量,裁量以1天3500元折算,比例失衡,向司法院刑事補償庭聲請覆審。

歸仁雙屍命案發生在2000年6月24日,謝志宏與郭俊偉被控於當天夜遊時,郭俊偉拿蝴蝶刀性侵殺害一名女子,又將路過的目擊老農殺害。警方逮捕郭俊偉,郭俊偉咬定謝志宏為共犯,全案歷經11年審判,2001年至2010年,最高法院7度發回更審,宣判謝志宏死刑,但謝志宏強調他沒殺人,經檢察官聲請再審,2019年3月14日獲釋,直到2020年5月15日改判無罪確定。

合議庭認為,謝志宏的人生中有長達18年羈押在監,人生精華一大部分耗損於此,不僅與外在社會脫節,且還經歷多次被判死刑後、身心備感壓力的精神折磨,最終考量他羈押期間所受的痛苦及名譽上的減損,改以一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他1025萬1000元,若加上先前裁准的2391萬9000元,謝志宏共可獲得3417萬元的補償。謝志宏目前如常生活,面對冤獄可獲刑事賠償金額,他只簡短說,感謝司法做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