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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過期只能丟棄? 美國研究罐頭過期4年依舊美味可食用

只要食物保存環境條件符合,不少食物就算過期了還是能繼續食用。(示意圖/pixabay)

過年時期,總是會囤積大量的食材,但要是一個估算錯誤,就有可能把食材放到過期也沒食用。雖然很浪費,但為了身體健康著想,似乎也只能丟棄。而有一項美國研究指出,有10種食物只要確保存放環境符合條件,就算過期了也是可以食用,而且風味不減。

腎臟科醫師洪永祥在出席《健康好生活》錄製時表示,過去曾聽聞一個案例,一名老奶奶食用了冷凍在冰箱長達8、9個月的粽子,之後連續食用2周,身體沒有出現異樣,也沒有任何的腹痛。洪永祥解釋,冷凍庫的低溫其實能夠抑制細菌的增長,但是如果一直開關冷凍庫,仍然會有增加細菌的風險,建議還是保存1個月為上限。台灣衛福部也曾建議,所有食材冷凍時間最好不要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後就將食材丟棄、避免食用。

洪永祥也在節目中,引述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一項研究,該項研究中歸納出10種「過期後仍可食用」的食物。但洪永祥也強調,這是在不浪費的原則下繼續食用,如果對象是老人、小孩、有慢性病的患者,建議還是食用新鮮食材,而這10種過期後仍可食用的食物分別是:

1.罐頭:罐頭若放在陰涼乾燥處,外觀無凹痕,生鏽,過期4年仍可以食用。

2.乾酪:硬質乾酪即便有發霉,有效期限超過1個月仍可食用。

3.穀物早餐:未開封的脫水穀物麥片,超過期限6個月還是能可食用。

4.雞蛋:雞蛋會沉入水中則可以繼續吃,浮起來則需丟棄。

5.冷凍食物:低溫儲存後持續保持脫水狀態,食物過期也能吃,(衛福部建議最好不超過1個月)。

6.餅乾:沒有出現油耗味、變粉碎,就可繼續吃。

7.奶油:奶油低溫保存可持續保鮮。

8.麵包:放在冷凍庫裡過保存期限2週仍舊新鮮。

9.有包裝的綜合蔬菜:葉菜類只要沒有變軟爛,過期也能吃。

10.乾燥麵條:乾燥產品不容易變質,在完全乾燥下可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