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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不分內外 外孫及外孫女也會加註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將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引發外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將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引發外界討論。教育部長潘文忠昨表示,除了外公、外婆的稱呼有加註,外孫及外孫女也會加註為「今亦稱為孫子、孫女」。

教團批 很瞎也沒必要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監事王瀚陽說,他不覺得稱呼外公、外婆是一種歧視,而就他所見,也沒有因為被叫外公、外婆就覺得受害的人。他覺得國語辭典這次的調整,很瞎、也沒必要。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中,原本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都解釋為「對媽媽的父母親的稱呼」,但在立委王婉諭反映「不論是爸爸的爸媽,或是媽媽的爸媽,祖父祖母對於孫子的疼愛一定都是滿滿的、不應有內外之分」。教育部採取建議,在國語辭典中,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

教長稱 專家充分討論

潘文忠昨解釋,教育部國語辭典存在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部分詞、義被批評為涉及歧視或違反性別平等,有必要進行調整。國家教育研究院組成一個審議小組,會蒐集外界的反應,每隔3個月檢視一次國語辭典的詞、義是否有必要調整。

原本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除了原解釋「對媽媽的父母親的稱呼」,又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潘文忠說,這是經過專家充分討論所做出的調整。

他表示,目前社會上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的稱呼,並沒有跟祖父、祖母、阿公及阿嬤有明確區分,而在法律上,對於祖父母也沒有內外之分,因此,教育部將原本解釋保留,另外以加註的方式說明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在現在也稱為祖父、祖母、阿公、阿嬤。

藍委酸 連父姓一起改

潘文忠說,辭典上原本對「外孫」、「外孫女」的解釋是「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對女兒的女兒的稱呼」,現在也加註「亦稱孫子」、「亦稱孫女」。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表示,外公外婆或是外祖父母被稱為性別歧視有點過度了,其實所謂的外公外婆重點不在於「外」這個字,重點在於不同的姓氏,台灣目前大多是跟父姓,跟爸爸、爺爺等相同姓氏,因此做所謂的區別在於「姓氏」而非「性別」,難道現在連跟父姓也要一起修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