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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亂教「路怒症」 遭法官認定脫罪⋯雙B男肇逃差點入獄

莊姓男子開車撞翻停等紅燈的外送機車騎士,一審聽信律師建議硬拗「故意傷害」騎士、否認肇逃,企圖換輕判,沒想到仍遭法官認定脫罪判7月。二審時莊男換一個律師,討論後決定乖乖認罪,高雄高分院才同意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莊姓男子開著雙B名車,在路口撞翻停等紅燈的外送機車騎士後直接逃逸,所幸騎士只有皮肉傷。雖雙方事後和解,檢方仍依肇逃罪將他起訴。一審莊男竟聽信委任律師建議、硬拗自己有「路怒症」,是「故意傷害」騎士,企圖換輕判,結果遭法官認定脫罪、判7月。莊男不服上訴,這次換了一名律師,經溝通後決定認罪,高雄高分院判緩刑兩年,須向國庫支付20萬元。

2020年8月,莊男開車行經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二段某交叉路口時,直接追撞正停等紅燈的外送苗姓機車騎士,苗男當場被撞飛彈到莊男汽車引擎蓋上,再摔落地,四肢嚴重擦傷。不過,莊男並未因此下車察看,也沒報案,直接右轉駕車離開現場。苗男當場氣得報警處理,提告「殺人未遂、過失傷害」等罪。

莊男辯稱,當晚下雨視線不佳,沒注意苗男停等紅燈,也不知道自己有撞到人,確實有過失,但並非肇事逃逸。警方偵訊後,莊男也立刻與苗男和解,「過失傷害」部分也獲苗男撤告。不過,檢方仍以「致人傷害逃逸罪」將莊男起訴。

一審時,莊男委任的律師竟指導莊男,強調自己有「路怒症」,當時他想紅燈右轉,對停等紅燈的苗男按喇叭,苗男不但不理還回頭罵他,他一怒之下才故意開車「頂撞」苗男機車,是「故意犯罪」,不算肇事逃逸。

莊男委任律師還強調,苗男的機車當時架著明顯的綠色外送箱,莊男就是因為上述糾紛不悅才故意擦撞苗男。不過苗男反駁,當時自己根本沒罵過莊男,莫名其妙被撞飛好幾公尺。法官依在場目擊證人等證詞,認定莊男確實有肇事逃逸行為,還企圖脫罪,判其7月,莊男不服上訴。

二審時,莊男換了一個律師,律師回頭看一審律師的辯護後直搖頭,建議莊男認罪。二審律師向法官強調,莊男自紐西男留學返台,適應不良,工作壓力大,一審時害怕罪責才有不當答辯之舉,造成苗男傷勢也非嚴重,惡性並非重大,現已承認自己行為荒謬,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法官念莊男一時失慮,已有悔意,也已與苗男和解,認為莊男應已知所警惕,才宣告緩刑2年,須向國庫繳納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