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3月大男嬰被燙傷未送醫 父母依過失致死遭訴

江姓小媽媽不慎打翻熱水壺,導致3個月大的男嬰被燙傷,6天後才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高雄地院判處母親江女判刑1年4月、父親楊男10月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1名年僅20歲的江姓小媽媽,去年7月間不慎打翻熱水壺,導致3個月大的男嬰被燙傷,但她和楊姓丈夫未將男嬰送醫,只塗抹藥膏,6天後男嬰情況變糟,夫妻才趕忙送醫但已回天乏術。法醫相驗確認男嬰有頭皮二級燒燙傷、餵食不良等情況,導致呼吸衰竭致死。高雄地院審結,判處母親江女判刑1年4月、父親楊男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江女去年4月生下男嬰,另外還有1個1歲半的女兒,夫妻輪流照顧2名年幼子女。去年7月間,江女在家裡燒煮開水,卻不慎弄倒熱水壺,熱水潑灑在當時3個月大的男嬰身上,造成男嬰頭部多處燙傷,夫妻倆不知所措,最後決定買藥膏回家自行塗抹,未將男嬰送醫治療。

沒想到,事發後第6天,男嬰突然失去意識,趕忙送醫仍宣告不治。檢警開始展開調查,夫妻倆否認虐嬰情事,僅供稱不慎打翻熱水壺造成兒子燙傷,對自己的不送醫決定感到懊悔。

檢察官勘驗法醫解剖紀錄,發現男嬰不只顱顏被燙傷,胃部也沒有食物殘留,疑似餵食不良造成身體虛弱,導致最後呼吸衰竭死亡,認定被告夫妻涉及照顧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