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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下士自殺案 監委調查要求國防部檢討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近年國軍「士兵」申請退場及士官兵自傷比率均高,國防部應儘速檢討相關制度,確實改進。(圖/記者黃耀徵攝)

陸軍2年前發生柳姓下士自殺案,經監察委員賴振昌、葉大華調查,監察院今(29)日公布報告指出,陸軍二○三旅內控管理機制及文化有缺失、心理輔導及自殺防治措施不足、單位與親屬連繫情形流於形式、士官幹部敏感度不足等情,均核有疏失,近年國軍「士兵」申請退場及士官兵自傷比率均高,國防部應儘速檢討相關制度,確實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柳下士於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依規定休假,但期間屢遭上級長官、同仁透多次聯繫公務,且柳下士當時已向職務代理人輔導長報告過班兵的假單事宜,但仍因假單一事而遭連長責罵。監委指出,柳下士休假期間卻仍被要求進行公務回報,顯然未落實代理人制度,與現行國防部規範顯有不同,宜就相關管理措施積極檢討,並應究責本案相關失職人員。

監察委員指出,柳下士甫入部隊迅即經歷多次單位轉換,多次環境調整不僅考驗新進士官適應能力,亦挑戰幹部的領導統御能力。柳下士曾於2020年8月向上級長官表達有離開軍旅的想法,國防部調查稱,經幹部約談後,柳改變退伍想法,但此說法與柳下士的姊姊所說「弟弟到身亡前仍未改變退伍想法」明顯不同,顯然基層幹部接受訊息顯有落差,且單位未確實與柳下士家屬聯繫與釐清。

調查報告指出,近年國軍軍士官兵各級自傷及不適服退場人員數據顯示,「士兵」階級約佔近3年申請退場軍士官兵的9成,且近10年國軍自傷案件中「士官兵」即佔所有案件的7成5,為我國募兵制度推動以來的重要警訊。國防部雖訂有國軍退場機制,然是否確實瞭解軍官、士官及士兵服役情形,尊重人員各別服役意願、明確宣導並落實國軍退場機制,妥適協助士官兵任職及退伍,國防部允宜儘速檢討相關制度,以確保我國防戰力之穩定。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議於3月17日通過監委的調查報告指出,近期適逢國際發生烏俄重大戰爭,引發各界關注我國募兵制戰力是否充足,以及延長徵兵制役期之議論。監察委員語重心長表示,近年國防部辦理招募士官兵不易,惟有改善軍中管理文化、確實檢討相關人員管理及退場制度,方能穩定留才於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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