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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莽男一眼愛上她 闖大學關燈熊抱還襲胸下場曝

嘉義1名男子愛慕大學女職員,去年平安夜竟闖入辦公室對其熊抱、襲胸,考量女職員願意給對方自新機會,法官判他1年徒刑,緩刑4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嘉義1名楊姓男子(27歲)愛慕某大學女職員小娜(化名),去年平安夜竟闖入大學辦公室,且關燈、熊抱小娜還趁機襲胸,最後被路過學生發現有異、出手相救才讓小娜脫險。案經法官審酌,由於小娜願意給楊男自新機會,但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行為等意見,依《強制猥褻罪》判楊男1年徒刑,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自稱正在準備國家考試、待業中,未婚;之前曾在學校偶然與小娜有數面之緣,對她萌生愛意。去年12月24日下午5時許,楊男見小娜獨自在辦公室內,突然色心大起,楊男不但闖入其辦公室將門關閉,從正面熊抱小娜,看小娜不斷掙扎,他又將辦公室電燈關掉,自背後緊抱、襲胸,小娜趴在地上自辦公室朝鐵門外不斷揮手呼救,路過的學生發現後,連忙入內制止,且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時,小娜因心理仍有陰影,表示不想再碰到楊男,不必安排雙方調解,但是願意給楊男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意楊男被宣告緩刑;楊父則希望兒子去醫院檢查病因,楊母也稱兒子常常壓抑情緒,想帶他去看心理醫師諮商治療。

法官認為,楊男所涉犯罪情節重大、不應給予寬待,然而審酌楊男未掩飾犯行,以及被害女職員小娜的意見,楊父、楊母之提議和所述,判楊男1年,宣告緩刑4年、以勵自新。另外,為保護小娜,法官諭知楊男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禁止對其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等方式聯絡,判決確定起2年內,每2個月到指定機構接受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