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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強行撮合表兄妹結婚13年 法院判決「婚姻關係無效」

中國一對表兄妹結婚13年後,被法院判決婚姻無效。(示意圖/pixabay)

依照台灣法令來講,情侶只要是在旁系血親6親等內,是不得結婚的。也就是說,表兄妹結婚這事情,在台灣是屬於無效婚姻。但是在中國當地來講,仍有部分地區保持通婚的習慣。近日就有一對中國男女因為感情因素打算離婚,沒想到法院在審理時發現,這對夫妻竟然是表兄妹,而且當時是由雙方父母撮合,因此最終判決婚姻關係無效。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陝西省安康市一對趙姓夫婦,趙姓丈夫因為與吳姓妻子感情不睦,因此對法院提出婚姻關係無效的訴訟。而在法院審理時發現,吳姓妻子的母親與趙姓丈夫的父親其實是親兄妹,這也代表著趙姓丈夫與吳姓妻子其實本質上是4親等的表兄妹關係。

而法院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趙姓夫婦的雙方父母於2002年5月就要求兩人同居,之後趙姓夫婦就在2003年、2005年陸續產下1子1女,之後兩人也在2009年登記結婚,更於2012年生下第3名小孩。

但這對夫婦於2018年時發生爭執,之後趙姓丈夫就離家出走至今,並於2022年4月20日對法院提出婚姻無效的訴訟,在經過法官的審理後,認為這對夫妻的婚姻關係的確違反相關法令,因此判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