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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斷訊補償 NCC發聲要求:下期帳單直接抵扣

台灣之星5月10日下午斷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日表示,到目前為止已經收到144件申訴。(示意圖/台灣之星提供)

台灣之星5月10日下午斷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日表示,到目前為止已經收到144件申訴,台灣之星回報受影響約3萬多戶,由於受影響時間至少2個小時,按照服務契約應減收月租5%,要求業者下一期帳單就直接抵扣。

NCC主委陳耀祥今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不過因台灣之星5月10日下午斷訊,民眾一片哀嚎,就連立委高嘉瑜也是受害者,多名立委提出質詢。

陳耀祥表示,基本上都會要求不斷電系統跟自備發電機要能撐8個小時,但據了解是台電跳電導致台灣之星數據核心機房的不斷電系統(UPS)設備斷了1個多小時,配電盤也燒毀,所以沒辦法連上後續台電供電,導致斷網沒辦法立即復原。

有立委則質疑,台灣之星最近狂打「合併紅利」廣告,合併前最後一檔5G吃到飽方案599、299,是否因合併就不維護相關設備,反正合併後給台灣大哥大處理,陳耀祥直言「不能放任這樣的狀況」,會持續要求電信業者維持服務品質。

NCC發言人翁柏宗在周三例行記者會表示,依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第33條,當連續或半年累計阻斷時間2小時至4小時內,當月月租費減收5%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台灣之星有表示會依服務契約處理。陳耀祥則補充,會要求下期帳單就扣除掉。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則說,若不是因為這起事故,大家都沒發現台灣之星設備也跟其他電信不一樣,其他都用高壓供電,台灣之星卻用較不穩定的低壓供電。不過台灣之星回報僅3萬多戶受影響,與全台用戶逾200萬差距甚遠,NCC表示還在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