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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間衛視主持人胞弟吸金8000萬 判囚4年5月落跑將通緝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人間衛視前主持人「逸飛」陳逸杰、湯小玲夫妻與弟弟陳登廷3人,2014年遭21名投資人指控以投資電子垃圾回收名義,違法吸金約8000萬元,最高法院判陳登廷4年5月徒刑確定,須入監服刑,但陳登廷去向不明,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因傳喚、拘提不到陳登廷,認為陳登廷逃匿,已聲請沒收陳登廷50萬元保證金,近日發布通緝。

檢方起訴指稱,陳逸杰、湯小玲、陳登廷等人在大陸投資電子垃圾回收公司,宣稱該公司以高科技環保回收舊電子IC電路板等廢棄物,可提煉為黃金,獲利豐厚,投資後每35天至40天可獲2.8%到4.5%利息。

檢方調查,陳逸杰、陳登廷等人涉嫌自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止,向馬姓及陶姓民眾等21人招攬投資,依據陳登廷的指示將投資款以地下通匯方式匯至大陸,總計吸金8591萬元,期間投資人共贖回796萬元,尚餘7795萬元以大陸地區管制電子垃圾進入為由,停止發放紅利,投資人迄未取回的本金為7795萬元。

檢方調查時,逸飛夫婦否認詐欺、吸金,辯稱他們也被弟弟陳登廷欺騙投資,損失慘重,也是被害人。陳登庭辯稱因相關檢驗程序變嚴格,貨物卡在香港,致資金無法流動,否認不法。北檢2015年依《銀行法》起訴3人。

2020年高院更一審判逸飛夫婦2人各徒刑3年5月,陳登廷判刑4年5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年1月駁回陳登廷上訴,陳登廷須入監服刑,另逸飛夫婦部分則發回更審。

北檢執行科因傳喚陳登廷發監時,發現陳登廷去向不明,囑託警方拘提亦找不到人,認為陳登廷已落跑,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沒入陳登廷當年具保的50萬元刑事保證金獲准,近日將對陳登廷發布通緝。

台北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