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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再婚受贈房產 未料老公有心理變態傾向只能選擇分開

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許聖梅,在節目上討論光怪陸離的離婚與結婚事件。(圖/和展影視提供)

謝震武主持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邀來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許聖梅、婚顧專家VIVI及劉韋廷律師一同探討「婚前太愛挑,婚後挑太爛,破壞姻緣的二百五行為一大堆?」劉韋廷律師以曾被委託的案件,一名女子婚後受先生贈送房產,卻付出更大代價訴求離婚。

許聖梅分享「50歲護理師徵婚,要求身家須達8千萬」新聞,她提及50歲護理師自曝貌美身材好,開出的擇偶條件是現金、有價證券、不動產等,身家要達8千萬才願意嫁,據說還真的有找到對象考慮交往。黃越綏老師說:「以世俗眼光來看,50歲了可能年紀稍大,且一般人甚至可能覺得是物化自己,但她其實是面對現實面對自己的需要,對婚姻的態度坦率告知,就看願者上鉤、不要者回頭。」

劉韋廷律師則補充表示:「其實二婚的50歲女子是很有市場性的。別以為男人都喜歡年輕女生,有年紀的女子心理狀態成熟,許多男性喜歡跟這樣的女子相處,彼此都有相處空間。」他分享了委託人的親身經歷,有位60歲高階公務員,名下兩間房產可說是身價上億,與相識的女子表示,「只要結婚,登記當天就過戶一間房給妳。」婚後,先生跟太太說「妳是我的全部,我也給妳了房子,我們夫妻應要有夫妻之實。」

沒想到時間久了女方發現先生很不對勁,例如床笫之間先生穿女用內褲、拿口紅塗女方下體、拿紅酒灌女生下體喝掉,甚至會拿美工刀割女方,劉韋廷律師說:「這位先生不菸不酒、假日打打高爾夫,沒想到私下落差這麼大,甚至可以說是心理變態、性虐待的傾向。」當女生不堪被虐待委任律師訴請離婚,男方竟主張送給女方的房子只是借名登記,暫時過戶到女方名下,需歸還給他。劉韋廷律師表示,有時候對方送你房子其實很有可能是在勒索你付出更多代價,因此每個人都需仔細考量。

兩性專家黃越綏老師表示,「婚姻非兒戲,提醒大家不要過度浪漫也不要太物化、太現實,自己也接過類似案例,建議要一同看醫生,讓生活走回正常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