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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投信追募基金自肥9000萬 前法人董事百萬交保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本報資料照)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因2020年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不公,未公平對待投資人,初估不法獲利約9000萬元,涉嫌《刑法》背信罪。檢調今年3月首度搜索約談胡亦嘉、前街口投信董事王律傑等人,訊後諭令胡亦嘉、王律傑各以1000萬元、200萬元交保後,9日二度搜索2處地點,傳訊王律傑、前街口投信法人董事陳志睿、詹姓女員工3人到案。檢方訊後諭知陳志睿100萬元交保、詹女50萬元交保,王律傑限制住居。

檢調依金管會及投資人檢舉,指街口投信以街口布蘭特原油期貨銷售超過預期為由,申報追加募集,2020年7月獲金管會核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街口曾向金管會承諾會公平處理追募額度分配,並納入內控,但實際上卻僅對特定的海外公司配售。

檢調發現,當時部分投信金融業者有意高價申購,但街口卻配售某家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的海外公司,明顯違反「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而且申購的海外公司,其實是胡亦嘉實質控制的公司,涉嫌「左手賣右手」自肥獲利約9000萬元。

檢調今年3月24日,首度兵分8路搜索,約談胡亦嘉、胡妻莊郁琳、街口投信董事長王律傑等5人,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諭令胡亦嘉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莊郁琳以50萬元交保、王律傑200萬元交保、涉嫌人楊立偉1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