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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打新北不管1922?陳時中指1922無公權力 藍黨團引法條打臉

針對「恩恩案」中1922扮演的角色,指揮官陳時中指「1922不具公權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舉出法條反駁,證實1922專線有公權力、也必須負法律責任,批評陳時中又再次一出事就切割,要甩鍋給地方政府。(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染疫不治,引發中央與新北市政府,藍綠陣營隔空持續交火,針對恩恩父親質疑恩恩送醫過程中,1922專線疑似延誤轉送,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卻回應「1922不具公權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也拿出法條反駁,指1922專線有公權力、也必須負法律責任,陳時中的說法又是再次出事就切割,要甩鍋給地方政府。

國民黨立院黨團要求,疫情延燒迄今,遭外界質疑染疫兒童送醫延誤導致死亡的案件,並不只恩恩案一件,還有基隆2歲林姓男童不幸過世案等,要求中央及檢調都要查清楚,還家屬公道。(圖/國民黨團提供)

「恩恩案」持續延燒,綠營直指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有疏失,新北市政府將所有該案「橫向聯繫」資料送檢調偵辦以自清,卻又被綠營議員候選人痛批是要藉「偵察不公開」阻止恩恩家人取得橫向聯繫資料,連蘇揆都加入戰局,在受訪時表示,家屬非常希望知道新北消防局、衛生局究竟如何回應家屬的要求,以及彼此之間的橫向聯繫,相關資料「如果給家屬清清楚楚地知道」,可讓真相大白,希望能夠盡快地協助家屬,滿足家屬的期待。

對於綠營窮追新北市消防局的疏失,陳時中卻以1922專線不具公權力,是委外經營的疫情通報跟諮詢服務中心,遭質疑是想閃避被恩恩事件「風暴掃到」。不過,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行政程序法」明訂,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的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個人或團體,在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此外,根據「刑法」規定,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公共事務者,即稱公務員。

曾銘宗解釋,這些法規清楚說明,1922不僅有公權力,也是刑法所稱的公務員,當然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他痛批陳時中「搞錯了」,應該認真一點,如果不清楚法條,回答問題前可先請教法務部門。

他同時表示,恩恩案已啟動調查,但染疫兒童就醫傳出爭議的還包括,五月發生的基隆兩歲男童染疫死亡案,該男童轉院調度六小時、五家醫院都沒病床,黨團認為衛福部所屬基隆醫院、基隆市政府也都有相當疏失,要求行政院也必須一起立案調查。他也批評,國內疫情嚴重、染疫死亡人數屢創新高,但中央政府還在打著利用恩恩事件打選戰,還發動認知作戰,抹黑地方政府,國民黨團給予嚴厲譴責。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則說,1922在「恩恩案」中明顯有疏失,陳時中的說法是切割,一但出事就諉過,民進黨現在卻想全部甩鍋給新北市政府,他也要求檢調應儘速調查真相,釐清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