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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車禍過世…「保險金被婆婆領光」 她離家20年竟被要求「分擔照護費」

一名女網友痛訴婆婆的惡行。(示意圖/Pixabay)

感情或許無法用金錢衡量,卻可以從金錢看出一個人的好壞。一名女網友控訴婆婆20年前領光因車禍亡故的老公保險金後,就將她與女兒們逼回娘家,沒想到,如今年老體衰的婆婆竟還要她分擔照護的費用,讓她傻眼:「怎麼還有臉要我出錢?」

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控訴婆婆的惡行,表示因為「老公的保險受益人是她」,讓婆婆在20年前領完保險金後,就不斷打壓她與2名女兒,最後迫使母女3人回到娘家生活。怎知20年後,婆婆先是向她炫耀「我給誰5萬、10萬、20幾萬和6、70萬」,還大言不慚的要原Po出錢分擔她的照護費。

原Po指出,婆婆現在因年事已高、身體不好,需要請人幫忙照護,卻把歪腦筋動到她頭上,要求她分擔請人照護的費用,令原Po氣炸:「當初沒人管我們母女死活,現在怎麼有臉要我一起分攤!」並透露婆婆當年之所以會成為受益人,全是因為婆家「怕我把小孩丟下拿錢走人」,對照婆婆領到保險金後的舉動,可說是無比諷刺。

文章刊出後讓網友們怒火中燒,並提醒原Po「有些該舉證的趕快準備,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婆婆想提告,可以用〈民法〉第1114條第2款、第1117條第1項,提出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有同居的事實,才需要討論是否須負擔扶養他方父母的義務;和他方父母必須已經「不能維持生活」而且「無謀生能力」,才會被認為有受扶養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