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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磨刀要管理網路 蔡壁如問若為整肅異己誰能監督?

民眾立委蔡壁如質疑,NCC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究竟是為打假?還是打異己?又由誰來監督?如果交給NCC預計花25億元新成立的新財團法人負責,是否又將出現新權力機關卻不必受立院監督的嚴重後果?(圖/報系資料照、臉書)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日指出,NCC昨日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未來包括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超過230萬的大型平台全都將被納管,網友擔心將出現網路審查、文字獄,她也想問NCC,此次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究竟是打假?還是打擊異己?誰又能夠監督NCC的行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將納管5大類平台,其中包括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超過230萬的大型平台,針對網路違法內容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暫時加註警示處分等,但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強烈質疑,主管機關憑什麼在法院裁處之前,就自行認定內容真假,並且要求加註警語,這已經涉嫌箝制言論自由,發文者內容是否觸法,可交由法院判決,但不能由行政單位說了算,不少網友也呼應李的說法,質疑曾要求百分百言論自由、已經過式的鄭南榕看到NCC的預告「恐怕要哭了」。

對此,蔡壁如今天在臉書上表示,若NCC的草案版本未來在立院通過,未來只要網路使用者認定網路言論涉及違法,都可向網路平台業者進行舉報,政府也可以自行向法院舉報,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裁決,甚至還可以要求平台業者修改演算法,NCC的權力將更大了。

蔡壁如還說,NCC打算花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作為處理假訊息的專責機構,但如此一來,該財團法人又可以規避立法院朝野立委的監督,她忍不住問,究竟是什麼樣的財團法人,得花人民納稅錢25億元,但又能夠不受民意機關的監督?讓該財團法人說了就算。

她強調,期待NCC修法可讓網路的發展有正面的意義、對未來青少年能產生正面的影響!但目前看來,NCC預計花大錢成立的新財團法人,將是未來數位中介服務法中十分重要的權力機關,既能夠使用政府花的錢,又在體制外掌握公權力,卻不受民意機關監督,這絕對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因為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就是權責相符,享有權力就要在體制內受監督,不可以任意妄為。

NCC規劃數位中介服務法將納管5類對象,其中第1、2類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第3類資訊儲存服務者,則是雲端儲存,如VMware;第4類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包括Dcard、YouTube、Meta(Facebook)等。至於第5類「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是否包括像是PTT等論壇,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將授權NCC就網路平台「有效使用者」定義及其數量計算標準,訂定相關子法,再由委員會討論PTT是否為第5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