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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療養院懸空路橋工程未環評 公益團體要求停工輸了

台北高等行法院認為樂生療養院的懸空路橋工程未違法。(圖/報系資料照)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等民間團體認為樂生療養院園區的懸空陸橋未環評,控告衛福部和環保署違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本案未違反《環評法》,且提告者不適格,判決民間團體敗訴,還可上訴。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等認為,衛福部委請樂生療養院,施作連接捷運迴龍站1號出口與第2人行陸橋的入口意象工程(懸空陸橋),未經環評且環保署沒有命其停工並裁罰,已違反《環評法》,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為,入口意象工程的懸空陸橋,是樂生療養院入口的裝置藝術意象,且主要為植栽景觀工程、無障礙坡道及通道陸橋等設施,並非《環評法》規定應實施環評程序的開發行為,衛福部未實施環評即委請北市捷運局施作第二人行陸橋工程,並委請樂生療養院施作入口意象工程,未違反環評法規定。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等提起本件公民訴訟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