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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1700多萬通告費 志玲姐姐不忍了開告…網見價碼全歪樓:錢真好賺

林志玲。圖/翻攝自林志玲臉書)

向來給人溫柔、不隨便起衝突的「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罕見地為了錢「硬起來了」。林志玲2017年時,曾到大陸參加了兩集綜藝節目「極限挑戰第三季」,結果後來因為沒收到應有的通告費,她硬起來追討打官司。這場官司纏鬥4年,最後她拿回1700多萬元台幣及相應違約金,但也讓她超高額的酬勞意外曝光,網友看了全羨慕,直呼「明星錢真的好賺」。

綜合陸媒報導,在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來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第三季的節目嘉賓,志玲姐姐也參加過2期節目錄影。按照合約簽訂,對方要支付給林志玲的酬勞,總計為400萬元人民幣。

但後來元純公司未依照合約履行支付通告費,被林志玲關聯企業御葵工作室起訴,去年法院判決,元純公司應給付御葵工作室400萬元以及違約金,加起來要付出436萬元人民幣給林志玲這一方。而最近被告公司又因此訴訟,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定,必須新增一條限制消費令,讓林志玲參加節目的價碼,再度引起討論。

而林志玲被欠400萬人民幣,進而提出限制消費令一事,最近登上大陸熱搜第一,也讓她超高額的通告費,歪樓成為話題。微博上不少網友紛紛感嘆,「錄兩期四百萬,人比人氣死人」、「錄兩期可以買一套房子了」,羨慕當明星的錢真的很好賺,難怪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搶著當明星或當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