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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防疫新制12日起兩階段實施 教部:「不強制」快篩陽教職員工生提供診斷書

校園防疫新制9月12日起實施。(圖/本報資料照片)

校園防疫新制9月12日起實施,教育部表示,疫情在「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的不同階段,學校應有不同因應措施,且學校要調整請假規定,不強制要求篩陽性教職員工生提供醫師診斷證書以確認病情或復工復學,並得自主應變調整授課方式,保障學生受教權。

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學生若確診或快篩陽性,要進行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確診者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盡速送醫。

校園防疫新制將實施,但國內ba.5的新變種疫情卻爆發中,學校要怎麼辦?對此,教育部提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告訴學校在面對「零星社區感染」或「發生社區傳播」不同疫情階段的應對方法。

在「零星社區感染」階段,教育部要求學校調整請假規定,不強制要求罹患急性呼吸道及疾病或快篩陽性的教職員工提供醫師診斷書以確認病情或復工復學,因為醫療院所可能極度忙碌,無法即時提供此類證明文件,此外,如果是輕症,也應該盡量避免出入醫院,以降低感染的風險。

教育部也建議學校,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教職員工前往國內、外疫區或嚴重疫情的縣市或國家,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或與教職員工協商彈性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至於教學方面,學校推動的課程及活動,採「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對於請防疫假的學生,授課教師應提供他們於請假期間的課程進度、課程內容及教材,學生依課程進度進行同步或非同步學習。

若疫情「發生社區傳播」,教育部表示,學校應訂有行政人員及教師代理機制,並隨時更新、擴充代理代課教師名冊,以因應教師被列為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但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時,導致教學人力不足,影響學生學習進度。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學校如因確診或快篩陽性及居家隔離人數急遽增加,造成學校在課務運作上發生困難,可以調整授課方式,得與教育部校園疫情應變小組研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