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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電視提告曹興誠妨害名譽 求償5億

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左)、中天電視記者林宸佑(右)5日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並求償5億元。(陳怡誠攝)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在記者會公開辱罵中天新聞及其記者,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及記者林宸佑5日到台北地檢署對曹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並另提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億元,未來法官判賠的金額,將全數捐給公益使用。

曹興誠當眾辱稱中天電視「匪台」並侮辱中天記者林宸佑,引發社會關注,昨廖麗生等人按鈴控告,10多家媒體到場採訪,顯示台灣媒體對於這起公然侮辱媒體、侵害新聞採訪自由案的重視。

廖麗生表示,曹興誠政治立場說變就變,這是曹個人想法與政治態度,與中天電視無涉,但曹以不實且侮辱性極高的言詞公開誹謗中天電視,更引發媒體製播談話性節目,延續且擴散地批評,導致中天電視名譽遭受極大侵害。

他說,曹誹謗的言行所侵害的不僅是中天電視的名譽,更損及全台所有父母師長對子女的教育、踐踏台灣固有且善良端正的禮義廉恥,其藐視言論自由,更玷汙了台灣的自由民主價值。

廖麗生指出,為了台灣的禮義廉恥、台灣的新聞自由及中天電視、中天每位同仁的名譽與權益,中天電視責無旁貸,不得不對曹興誠提告,無論將來判賠多少,將全部用來成立「禮義廉恥、尊重民主」教育基金,襄助全台各學校,重建台灣「禮義廉恥」、「尊重民主」的價值。

林宸佑則表示,他在曹興誠記者會提問的「清零政策」,不只是他個人,更是全台人民亟欲知道的疑問,曹無法回答就算了,豈可用公然侮辱他本人和誹謗中天電視的方式,來逃避人民的質疑?

林宸佑說,他是一位新聞記者,記者會提問是記者職責,所提問題也可受公評。曹身為知名企業家,竟以侮辱、誹謗的方式回應提問,令人錯愕與遺憾,為了維護媒體第四權和新聞人的尊嚴,決定向曹興誠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表示,曹興誠是公眾人物,卻做了最壞示範,台灣是民主國家,可以不喜歡一個人的言論,但要尊重不同人有不同立場,不是用意識形態給人扣紅帽,用羞辱方式對待記者。

他說,曹興誠好不容易回復中華民國國民,但是對於中華民國民主自由、言論自由的價值卻好像不太了解,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有把社會帶往正向發展的義務,而不是傲慢無禮地霸凌記者,這樣子就算他成為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國民,「也是枉然」。

宣布考慮參選下屆總統的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說,「我可以反對你的意見,但是我捍衛你的說話權利」,他認為,並非所有人都必須接受中天新聞的每一個觀點,但台灣作為民主國家,尊重多元聲音,是絕對不能破的鐵律,倘若他當選總統,將會平反中天新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