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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東飆車王」釀1死2傷 簡男態度惡劣反控婦人沒注意來車

被稱為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開庭認罪,並稱自己沒看到前方有人。(圖/李文正攝)

被稱為「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今年3月18日晚間在士東路撞死65歲婦人、撞傷2名女高中生,被控過失致死等罪,士林地院開庭,簡男承認過失,表明有意願和解,但家屬痛批他沒有誠意,對於檢察官沒有起訴公共危險,告訴代理人表示「尊重」,將遞狀說明希望能變更為飆車致人於死的重罪。

39歲簡男認罪後,辯護人稱,他並不是未禮讓行人,而是沒看到前方有行人,希望與死者家屬、傷者的父母達成和解,不過,簡男庭後接受訪問時說,車輛有投保2000萬的保險,可用於賠償,卻又主張,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低頭並沒有注意來車。

檢察官起訴認為,簡男並沒有與其他車輛在道路上競速,只有一台車並非飆車,告訴代理人表示,將具狀呈報,認為簡男觸犯公共危險罪。另外,2名高中生父母表示,高中生被簡男駕駛的轎車撞擊後,腿部骨折,但走路時一拐一拐,被同學譏笑時「獨腳獸」,復健過程備感壓力。

3位家屬都表示,有談和解的意願,反而是簡男態度惡劣,第一次調解時,簡竟然沒來,第二次調解,拒絕傷者提出的10萬慰問金,反而是簡男不想要和解,法官諭知全案移審理庭,11月2日續行準備程序。庭後,簡男說自己房產還有3500萬的貸款,並非外界說的有錢人,但對於要賠償多少錢,他說「談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