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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密和丈夫出軌拿「這個」來開脫 人妻崩潰求償百萬精神撫慰金

人妻沒想到過年期間,自己的閨密竟和丈夫發生性行為。(圖/Unsplash)

台北有位人妻將自己無話不談的閨密告上法庭,因為閨密竟然在過年期間和她丈夫發生關係,讓她心情不佳、體重開始下降,人妻因此向閨密求償100萬。閨密在出庭時表示,自己是有2個小孩的單親媽媽,而且收入不高,更說有和人妻道過歉,如需賠償,僅能在能力範圍內,最後法院判閨密須賠償25萬元。

閨密在出庭時有舉出北院法官吳佳樺,於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判決,該判決指出,憲法不再強調婚姻家庭制度的保障,轉而重視婚姻中的個人性自主權。閨蜜也表示自己僅和人妻丈夫發生1次性行為,也因發現他還同時跟其他人交往,後來也未再連絡和見面。

閨蜜更表示,她和人妻丈夫相隔南與北,也只有在1個月內有視訊聊天,而會發生性行為,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她後來也有和人妻道歉,最後也說自己是收入不高的單親媽媽,因此只能在能力範圍內賠償。

法官認為吳佳樺109年度原訴字第41號判決,僅是少數特別的案例,且判決尚未確定,因此不能做為參考。人妻也有提供她和丈夫的錄音,丈夫也坦承和閨密從2022年1月就開始曖昧了,法院最後斟酌雙方的關係、財力及身分後,判定閨密應賠人妻2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