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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突被開除…她仲裁討公道 老闆「4萬換成1元硬幣」下場出爐

老闆蓄意將錢換成硬幣給被開除的員工。(示意圖/pixabay)

無論公司規模大或小都要遵守法規,若違反規定將會被開罰。大陸一名女子上班10多天遭無故開除,之後公司竟將薪水及賠償全換成1角、1元不等面額要她收下。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蓄意兌換行為具有明顯的消極對抗執行意圖,依法應予懲處,判公司王姓法定代表人需支付50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080元)罰款。

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報導,一名女子今年5月入職湖南長沙市某健康管理公司,試用期薪水為每月7200人民幣(約新台幣31818元),怎料到才上班10多天就無故遭公司開除。經勞動仲裁,公司需支付女子薪水及賠償共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200元),但卻一拖再拖,甚至在收到執行通知書後,仍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

之後女子在執法人員陪同下,到公司拿錢,怎料到公司竟將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200元)換成硬幣,面額為1角至1元不等,全部重達73公斤,一時之間根本無法拿取。據了解,硬幣是公司老闆指示員工到多家銀行,特意兌換而來用以支付執行款。

之後該公司被以「蓄意兌換硬幣支付案款」為由懲處,法院認為,硬幣不屬於本案被執行人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使用的貨幣,其蓄意兌換行為具有明顯的消極對抗執行意圖,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依法應予懲處,判公司王姓法定代表人需支付50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08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