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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客廳撞見小三遭嗆「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新竹地院竟判不用賠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有名賴姓人妻在2019年11月期間返家時,發現家中充斥女性香水味,還找到女性黃色長髮與一件黑色性感睡衣,往後更碰巧在家中客廳遇到丈夫的小三姜姓女子,竟遭對方嗆聲「在感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因此憤而對老公與姜女提告。但新竹地院近日審結,認為證據不足,判賴女敗訴,姜女和丈夫都不用賠償。

賴女宣稱,老公在2019年11月期間曾帶姜女返回竹東住處過夜,所以家中不時充斥著女性香水味,此外她還找到女性的黃色長髮與一件黑色性感睡衣。姜女有次更碰巧在客廳遇見姜女,沒想到遭到姜女用《犀利人妻》的經典台詞「在感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嗆聲,賴女還宣稱,鄰居也曾多次看見丈夫與姜女在深夜手牽手出入住家。

之後賴女更在2020年12月在丈夫公事包中,發現老公與姜女的婚紗照,還有張上面寫著「我最愛的男人」的卡片、以及姜女女兒寫給丈夫的卡片。她最後不忍了,憤而對2人提告,要求丈夫和姜女各賠償60萬及40萬元。

對此人夫則主張,他與賴女婚後個性不合協議分床,他調職到台中後,雙方正式分居,至於與姜女的婚紗照,則是數名友人拍攝藝術照時,因攝影師建議,才一同入鏡拍攝的,此外兩人在深夜返回竹東住處,但並未過夜,只是為了拿工作要用到的物品和一些行李。

法官事後認為,婚紗照的人夫和姜女2人肢體雖貼近,但人夫除了左手輕靠姜女腰上外,並無其他進一步的親密行為,難以分辨照片是逢場作戲還是兩人真的論及婚嫁,另外詢問過鄰居後,鄰居雖表示有看到2人一同進出住家,但沒有看到他們存在親密的行為和言語,難以判定兩人是否在交往,因此判賴女敗訴,姜女和人夫都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