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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鳳林鎮民代表候選人 贈水果及現金2000買票!6萬元交保

花蓮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親自贈送水果及2000元的等價商品買票,因此以6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花蓮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為能順利當選,涉嫌到選區贈送水果或價值2000元的等價商品給選民,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而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因此將石男以6萬元交保。

據了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親自贈送水果及2000元的等價商品向選民買票,遭舉發後,檢方持搜索票至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的住處及工作室等3處進行搜索,將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及收賄民等8人傳喚到案說明。

檢方認定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因涉嫌向選民買票,觸犯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卻無必要羈押,以6萬元交保。

另外,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因涉嫌以西瓜和2000元現金向選民行賄,遭舉發後,由檢方傳喚詹姓、鍾姓椿腳和受賄選民等20人到案說明,其中鍾姓樁腳以10萬元交保,詹姓樁腳則在羈押後以30萬元交保,全案已偵查終結,檢方於昨日依選罷法起訴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