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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派出所集體索賄案宣判 最重16年但3名前所長都無罪

(圖/報系資料照)

轟傳一時的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官警集體索賄案,檢方共計起訴14名官警、1警眷及5業者,其中包括3名前所長林崇成、劉昌祺、楊文振,轄區中一所被檢方懷疑按月收色情酒店賄款,涉嫌貪汙,初估不法所得7百多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宣判林、劉、楊3名前所長均無罪。

此外,林崇成妻子李青芬也被起訴後獲判無罪,其餘員警判刑最高者為侯朝斌,他被判處16年徒刑,而吳翊銘判刑14年、馬國棟判刑13年;另,業者也分別判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中一所集體貪瀆案緣於日式「立邦酒店」勾結人蛇集團媒介大陸、東南亞女子來台賣淫,專做日客,酒店被查獲後改名為「曉酒店」繼續重操舊業,根據檢調接獲線報查出,2011年至2014年間,業者每月行賄派出所4萬元現金,三節加碼為8萬元,以此賄賂換取免臨檢、不被取締。

去年3月本案爆發,北檢根據證人指證,懷疑歷任的中一所所長都有透過「白手套」收賄,除包庇「立邦酒店」、「曉酒店」,也向「星光閃閃」、「夜王酒店」索賄,並由派出所集中自上往下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