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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染愛滋「無套接客」 恩客紓壓完嚇傻下場曝光

賣淫女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仍從事賣淫活動,甚至和嫖客無套發生性關係。(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無套性交,意思就是不戴保險套進行的性行為,也泛指任何不安全的性行為,這也涉及增加感染性傳播疾病風險,包括愛滋病毒的感染,近日在大陸長沙,一名尹姓應召女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仍從事賣淫活動,甚至和恩客發生無套性交,經雨花區法院認定構成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5000人民幣(約新台幣2萬1970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2022年9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尹女和曾姓男子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的租住屋內實施了賣淫嫖娼活動事後落網,經雨花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尹女已被湖南省疾控中心確診HIV陽性(愛滋病),且一直在醫院進行治療並領取治療藥物。

沒想到尹女明知自己HIV陽性,在不告知恩客的情況下,還進行無任何防護措施(未戴避孕套)的性行為。針對這名賣淫女子的行徑,法院認為對方明知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雨花法院對尹女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院法官也提醒,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者感染愛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