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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花大錢印券?盧秀燕籲政府若要還稅於民 「發現金」最快速有效

政府若還稅於民該怎麼發?台中市長盧秀燕認為比照台中購物節發放現金獎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近期提出應「還稅於民」,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受訪時說,政府1年超徵稅收約4500億元,她也主張應還稅於民,而且最好是能「發現金」,因為台中舉辦購物節活動,就是採取「現金獎」發放,讓民眾能自由運用,她因此建議,政院若還稅於民,應比照台中購物節發現金,而且發放過程應要快速有效。

財政部預估今年超徵稅收4500億,創史上新高,民進黨立委也呼籲應還稅於民,至少讓每人能領1萬至2萬元。不過,究竟是又要發「券」還是普發「現金」?外界看法兩極。有人認為,每次發N倍券都要花上億、甚至上10億以上的印刷成本,相當可惜,不如發現金,而且經濟不好,多數民眾不可能把「救命錢」拿去存起來,既然要將來自民眾的超徵稅收還給民眾,當然要讓每分錢都能用在民眾身上。至於反對「發現金」者的理由仍是,台灣人愛存錢,發現金只會流到資本市場,應該要發券才會有加乘效應。

對於發現金好還是發券好?盧秀燕今天受訪時舉台中購物節為例說,台中購物節能在全台各城市的購物節活動中名列第一,就是因為有「現金獎」發放,而不論是送禮或其他東西都不見得符合民眾需求,不如乾脆的發放等值現金可讓民眾自行運用,畢竟政府若想要還稅於民就應乾脆,比照購物節發現金,是最快速,而且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