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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投資客虧損有上限? 「解約15%」釀建商「雙殺危機」

精湛建設董事長陳志聲認為房價只要下跌超過15%,預售屋賣不掉的投資客只要選擇解約,就可以認賠15%下車。(圖/CTWANT資料室)

前幾年全民瘋買房,造成不少民眾事後反悔想解約,卻因為預收屋定型化契約規定解約須支付總價15%,讓民眾如心在淌血,直喊不合理;近期房市走下坡,建商老董也跳出來質疑合理性,房價修正超過15%時,只要付解約金,建商必須無條件承受民眾解約,「這次要是跌超過15%,一定炸鍋!」

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若是在簽約後反悔想解約,違約金最高為總價15%,超過建商必須退回,不足15%則是將已繳納款項視為違約金。不過這項規定,在房市轉空下,將成為建商的夢靨。

精湛建設董事長陳志聲舉辦「送愛心到人間」慢飛天使遲緩兒及家人、老師、志工們圍爐公益活動已有24年,至今已經捐出70多台交通車。(圖/林榮芳攝)

「如果出現價跌逾15%的情況,對於建商一定會形成雙殺局面,新買家不願意進場,原本的買家又要解約,到時候建商就慘了!」精湛建設董事長陳志聲親自下廚舉辦年末媒體餐敘,他預見2~4年內只要房價跌幅超過15%,必將爆發預售屋「解約潮」。

他解釋,一旦房價下跌超過15%,消費者未來在《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禁止轉售下,等到交屋時就只好硬著頭皮跟建商耍賴,要解約,這樣房價下跌、賣不出的風險就能順勢轉嫁給建商,「這是很畸形的法令,當房地產一直漲時大家沒有感覺,現在只要出現修正超過15%,就會大亂了!」

「這是一家公司與消費者的私權行為,政府為什麼可以去干涉轉售和解約金的限定?全台也只有房地產業才有這樣的規定。」陳志聲提出質疑,一棟大樓至少要蓋4~5年,《平均地權條例》禁止轉售,當民眾發生變故也不能移轉,只能和建商談解約退屋;而建商也必須被卡4年,買方一定是拖到交屋前最後一刻才解約,然後接手原本應是買方要自負的房價風險,建商一點風險規避的能力都沒有。

他也憂心產業發展加速朝向大者恆大,因為只有足夠資金的建商,才有能力轉成屋銷售,避開風險,而中小建商只能在環境與政策不利環境下夾縫中求生存,「這樣的現象其實現在就已經在發酵了。」